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: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
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,將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規定: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,本法另有規定的,依照規定處罰。
下面小編為您具體解讀!
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: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。行人步入斑馬線,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,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,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,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,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: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,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,無綠化隔離帶,行人步入斑馬線,車輛必須讓行。
行人步入斑馬線,車輛必須讓行。
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: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,應當避讓。
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,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,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,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,①、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。
《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八條:紅燈亮時,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、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可以通行。
遇到有行人通行時,應當停車讓行。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,紅燈亮時,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。行人步入斑馬線,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,右轉車輛必須讓行。
行人步入斑馬線,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,左轉車輛必須讓行。行人通過斑馬線時,要時刻注意交通信號燈的變化,牢記“紅燈停,綠燈行”的通行規則,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,切勿闖紅燈通過路口。
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、人行橫道的路口,行人應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,認真觀察來往車輛情況,不與機動車爭搶在確認安全后才可通過。
過馬路是關乎個人生命安全的大事,過馬路時不要嬉笑玩鬧,也不要低頭看書或玩手機,這些行為隨時可能導致意外傷害的發生。遇車輛行駛高峰時段,如只有一人,請留守人行道起點,耐心等待其他人一起快速通過避免引起堵車,給交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!斑馬線要真正成為安全的行人之道
需要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自律
無論是機動車駕駛員還是行人
都需要自覺遵守交規
樹立安全交通意識
養成文明出行習慣
禮讓斑馬線,一起行動起來吧!

